認識我負激勵在企業(yè)管理之道德與法律的界線。我們應認識到負激勵是控制員工行為的一條隱性“止步線”,他就像道德與法律的界線一樣,逾越了道德的界線必然受到法律的懲處,負激勵也是如此,企業(yè)一般都設(shè)有日常的行為準則、管理制度等,超出了這個準則、制度必然受到一定的制裁。
當然,負激勵的措施和手段大部分存在于企業(yè)的相應管理制度中。比如我廠制定的《綜合管理制度》,他可是說是集團公司實施負激勵的一種典范!負激勵作為一條“止步線”,在員工行為的引導和控制方面,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,同時,他對員工也產(chǎn)生著潛移默化的影響,讓員工自覺或不自覺地接受這種負激勵制度的約束,無形之中給企業(yè)的管理行為帶來一種持續(xù)良性循環(huán)效應。
比如,在我廠《綜合管理制度》中規(guī)定“上班遲到、早退一次罰款20元、曠工一次罰款50元、睡崗一次罰款20元等等”,所有的員工都知道不能遲到、早退,曠工,否則會被處罰,正常情況下,員工自然而然地養(yǎng)成了按時上班的習慣,分廠其實只應用了簡單的幾條負激勵的約束機制,就管住了整個分廠的勞動紀律,可見,這條隱性“止步線”多么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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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(yè)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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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激勵作用,負激勵企業(yè)管理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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